丹东商标注册_代理_申请

17732605906(同微信)

凤城注册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丹东浩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凤城注册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凤城注册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作者:丹东浩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20 08:27:58

丹东商标注册中,商标注册类别的选择是很有学问的。如果不能科学规划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就不能充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利益。毕竟,商标注册的目的,不管是对个人还是企业,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品牌利益。如果你的产品或企业属于医疗服务行业,你应该如何规划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计划?

根据我们多年的知识产权保护运作经验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案规划,建议医疗服务行业在商标注册申请中选择以下商标注册类别。3501广告/样品分发/广告/计算机网络在线广告/点击付费广告3502酒店业务管理/通过网站提供业务信息3503为他人购买(为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营销3506计算机文件中的数据检索(其他)4209技术研究/为他人研发新产品/质量检验/质量评估4220计算机软件设计/将有形数据或文件转换为电子媒体/文件数字化(扫描)4401医疗诊所服务/医院/医疗援助/物理治疗/医疗护理/远程医疗服务/药剂师配药服务/治疗服务/医疗设备租赁4501夜班警卫服务/安全防盗报警系统监控4502社会护送(公司)/社会公司/临时婴儿护理0501浴液治疗剂/医用药物/医用生物制剂/医用诊断剂/外科和骨科骨粘合剂/医用佐剂/医用生物标志物诊断剂0901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磁识别卡/连接器(数据处理设备)/集成电路卡/智能卡(集成电路卡)/可下载图像文件可下载计算机应用软件以上分类仅供参考。

当然,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增减。如何科学选择商标注册类别,更好地保护其知识产权。

商标代理安排联谊会是商标代理行业的民间安排,是商标代理人自我管理、自我束缚、自求开展的群众团体。其主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保护会员的正当权益,联合全国商标代理人推进中国商标工作的开展,与世界代理安排树立联系,向世界化、现代化挨近。为树立、完善、开展中国常识产权制度,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服务。

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商标法修正案草案,缩短丹东商标注册申请审批时限、商标侵权法定赔偿额规定过低,成为审议的共识。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周期长一直是社会普遍反映的问题。此次提交审议的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关于审查时限的规定:商标局初步审查时限为9个月、公告异议期为3个月。建议缩短商标注册的初步审查时间,9个月显得太长。李景田委员的审议意见与很多委员、列席人员不谋而合。董中原委员认为,应规定6个月为基本审限。

全国人大代表王士岭提出,由于审批时间过长,一些好的商品没有注册商标,影响了企业发展后劲。他还建议放宽申报商标注册的条件,为中国制造设立平台。与会的一些委员提出,要压时间,先要简化程序。这次修改商标法,就是要把商标注册的烦琐程序减下来,有些程序完全可以简化、合并。为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打击力度,继初次提交审议的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将商标侵权案件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后,这次进一步提高到200万元。但审议中大家认为这一标准仍然太低。

全国人大代表章锋指出,违法成本太低等于纵容犯罪,对于恶意侵权的就要让他倾家荡产。全国人大代表洪杰说,在国外一般情况下没人敢侵犯商标权,原因就是处罚非常重。范徐丽泰(微博)委员表示,鉴于部分盗用商标行为获利很高,动辄以千万元计,建议将处罚额上调为500万元,视实施情况将来可进一步上调。

莫文秀委员则建议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诉前禁令保护的有关规定。她说,现行商标法规定了诉前禁令保护,修正案做了修改规定。诉前禁令尽管对商标权利保护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易对被指控侵权人的利益造成极大影响,为此需要对该程序的适用给予严格的限制,防止诉前禁令被滥用,建议恢复上一次修正草案的有关规定。

各类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

(一)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指未经丹东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

关于“类似商品”的认定,应以商标注册证书中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准。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看两种商品在功能、用途上是否具有共同点,消费对象、销售渠道是否相同。对“近似商标”的认定通常应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两个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相类似;二是两个商标的标识的主体部分是否相近似。具体认定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评判的主观标准,并采用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实践中多以商标的音、形、义三个要素考察。即读音是否相同;外形是否相近,是否可能导致普通消费者直观上的误认;意思是否相同等来判断。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在认定这类商标侵权行为时,不以销售商是否有过错为前提,只要销售商客观上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可认定侵权成立,只不过销售商在证明合法取得商品并说明提供者的前提下,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已。所谓“合法取得商品”是指通过公开的形式,在合法的交易市场购得的商品;说明“供货者”身份,应当是真实的且相对方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寻找到,未达到这个标准,不能认为“说明了提供者”。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擅自制造是指商标印制单位未经授权或无正当手续而制造商标标识;伪造是指故意制造假冒商标标识。制造和销售商标标识,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未经商标注册人委托授权而擅自制造和出售商标标识,更不允许伪造商标标识。

(四)反向假冒行为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反向假冒注册商标是指行为人将注册商标人的商品合法取得后,未经其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了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反向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并未直接使用或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而是采用反向思维的方式,借用他人使用某一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信誉,推销附有自己商标的商品,从而提高自己商标的声誉。反向假冒行为违反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擅自在他人的商品上使用自己的商标,借他人的优质商品为自己树立品牌,其后果使商标权人失去利用商标树立产品信誉的机会,违背商标和商品不可分离原则,侵害商标权人利益,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

(五)对驰名商标的淡化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该行为是指无权使用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用于自己的和该驰名商标商品不同类的商品之上,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及其在其他方面与生产者的关系产生误认或混淆,进而使该驰名商标的特殊吸引力与识别作用发生弱化的行为。驰名商标淡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是以一定方式丑化有关驰名商标;二是以一定方式暗化有关驰名商标;三是以间接的曲解方式使消费者将商标误解为有关商品普通名称。

(六)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域名的行为。

这类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第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他人提供的产品、服务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七)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的行为。

这类商标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是商标申请在先,企业登记注册在后,往往是企业利用他人商标的知名度搭便车的行为,这些企业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的名称,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商标权。

商标侵权行为表现形式多样化,判判时必须针对具体行为,依据法律规定,运用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认定要素综合分析,方能做出正确的认定。


 

上一篇:振兴区公司注册商标代理机构可靠吗?

下一篇:东港企业商标续展不能忽视的问题

版权所有:丹东浩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